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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3日電)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,內政部長徐國勇說,他個人認為可以制定這部法,但在價值判斷、人權權衡取捨間,執行、量能間都要做相關探討,真正能執行、對人民有利才重要。

立法院內政、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聯席審查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,並邀內政部長徐國勇列席。

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在提案說明時指出,第9屆就有相關提案,也召集多次協商,最後沒辦法完成二、三讀,是因為警政署反對,警察認為核發警告命令有侵犯人權之虞,法律規範的樣態、案件量龐大,恐無法達到及時保護的功能。

林為洲說,這次是「超前部署」,在第一會期就把草案送進來;婦女重大傷害案之前,很大比例都有跟蹤騷擾行為,如果能立法就能避免相關案件,目前沒有任何法令限制這樣的行為,跟蹤騷擾防制法是有必要的。

提案的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表示,這已經不是超前部署,而是要回應婦女同胞、弱勢族群,長期受到纏擾行為的困擾、傷害,這不像一般人想像的「摸一下會怎樣」,絕大多數會以暴力犯罪收場。

徐國勇口頭報告時指出,行政院版本草案還沒出來,是因為內政部正在討論中,警察執行的客觀、主觀上,希望能更加圓滿,也有要跟其他相關機關協商的,譬如有關病態行為與衛生福利部相關,因為警察沒辦法認定,另外法院要裁定的,也跟司法院有關;相關構成要件行為,也跟法務部有關,都正在處理中。

徐國勇說,「我個人認為可以制定這個法律」,但量能、各方面必須更慎重,警政署也跟相關部會正在討論;這部法的立意非常好,他也敬表同意,但思慮必須更加周全探討。

徐國勇表示,在價值判斷、人權權衡取捨之間,執行、量能之間都要做相關探討,相關問題要好好解決,大家回去思考後會有更周全的法案,有更長時間把法立得更完全,真正能夠執行、對人民有利,才是法律立法最重要目的。

內政部書面報告也指出,跟騷法通過施行後,警察機關將主責跟蹤騷擾案件防制工作,將大幅影響一般警力維護治安的量能,並可能對其他警政工作產生相當衝擊;考量案件具高度價值判斷與權衡複雜性,個案處理也需專業知識、經驗,內政部需要加強基層員警教育訓練,以利妥善處理跟騷案件。(編輯:蘇志宗)1090413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ipl/202004130042.aspx

 

 

 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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